我院获评“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2017-07-07 浏览次数:3824
近年来,我院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我院职工文明程度和文明素质进一步提升。
近日,经征求省直相关部门意见并在省主要新闻媒体公示,报省委、省政府同意,省文明委决定授予我院“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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