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二专项巡视组巡视省地矿局公告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省委第二专项巡视组于
(一)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情况。主要包括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
(二)执行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情况。是否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否存在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三)执行廉洁纪律情况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是否存在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法违纪问题。
(四)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是否存在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领导干部独断专行、领导班子软弱涣散、班子内部严重不团结问题;
(五)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情况。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巡视期间,省委巡视组不直接查办具体案件,不干预省地矿局日常工作,不处理具体问题,对涉及的重大问题不作个人表态。根据巡视工作职责,巡视期间主要受理反映上述五个方面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方面的信访问题,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
巡视期间,巡视组设立巡视工作意见箱、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意见箱分别设在省地矿局办公楼一楼大厅和巡视组驻地(安港大酒店一楼大厅)。巡视信访接待地点:安港大酒店 715房间;联系电话;18005519810(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时间);互联网邮箱:[email protected]。
省委第二专项巡视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