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24 浏览次数:2064
关于2013年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3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3年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劳动节放假时间为2013年4月29日至5月1日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三)为法定节假日,4月29日(星期一)、4月30日(星期二)调休。
二、4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
三、班车时间调整为4月28日(星期日)中午12:40回蚌埠,5月6日(星期一)上午7:00去合肥。
四、5月2日(星期四)上午7:00办公室安排小车去合肥,3日(星期五)中午12:40回蚌埠。机关各科室负责人、有事的同志及家在合肥的同志在合肥上班,其他同志在蚌埠上班。
五、院属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和放假期间的值班安排。
特此通知。
201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