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勘查技术院“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勘院〔2010〕30号
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皖政办〔2010〕9号)以及地矿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院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安徽省勘查技术院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九日
抄送:局安全工程处
安徽省勘查技术院“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和省地矿局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的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做到减少轻伤事故,遏制死亡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千人负伤率控制在3‰以下,财产损失率控制在1‰以下,实现全院安全形势平稳态势。
二、主要任务
1、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单位应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管理责任,主要负责人须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各司其责,健全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要进一步完善单位考核奖惩制度,努力形成领导有力、职责分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和责权相对应的责任体系。
2、坚决杜绝各类违法生产行为。
加大对违反地质勘探安全规程、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和重要岗位操作人员等无证上岗,员工“三违”行为,工程项目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冒险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
3、排查和治理安全生产隐患。
各单位要及时按照我院转发《关于在全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认真抓好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做到不留死角。
4、积极开展宣传教育行动。
为了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院安委会购置并给各单位配发了《安全行为管理》、《企业员工安全知识必读》、《新员工安全知识必读》、《企业安全员工作指导》等七本安全管理读物和安全宣教用品材料。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组织员工学习,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教活动,特别要加大对一线员工、新上岗人员和临时用工的宣教力度,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积极开展各类安全竞赛活动,通过安全竞赛推动群防、群控、群治的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举办安全培训班,有针对性地对从事安全管理的人员和各工种员工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特别是要做好临时用工的岗前培训工作。
5、高度流动分散作业和在高艰险地区从事野外作业的各单位,必须及时地做好野外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编写安全技术专篇,及时对员工和临时用工进行严格的野外施工安全培训教育,制定并演练适用性强的应急救援预案。
6、有车辆的单位要加强对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重点是及时更新或维修车辆,组织驾驶人员学习《野外安全行车手册》。
7、严格事故处理及问责。加强事故调查和问责力度,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追究责任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8、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建设和基础建设。各单位要按照局对安全生产“双基”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各项工作。
9、及时贯彻落实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吴玉龙局长和方达副局长讲话中对全局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局安全生产工作报告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
三、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4月份)
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做好组织发动工作。
2、集中治理、全面推进阶段(5月份至10月份)
按照《安徽省勘查技术院“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计划要求,各单位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院将及时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5月中旬对全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7月底和10月底分别对“安全生产年”活动进行检查。各单位要对“安全生产年”活动情况进行总结。
3、总结完善阶段(11月至12月份)
各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收尾工作的同时,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2月1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院安保科,院在年度安全考核中将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年”活动情况进行考核。
四、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各单位领导要积极参与到这项活动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抓住重点,务求实效。
各单位要结合院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的工作任务和要求,认真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抓住重点,确保此次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3、加强宣传,全面发动。
各单位要利用宣传栏、板报等方式加大对“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宣传力度,增强推进“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做到广泛动员,全员参加。